遍狱罪人 皆得解脱 一、遍狱罪人 皆得解脱 《经律异相》云:有王害父,七日当堕地狱。一尊者教其称南无佛,王便一心念佛,七日不懈。命终,至地狱门,称南无佛,遍狱罪人,皆得解脱。(莲池大师《阿弥陀经疏钞》) ——摘自《念佛感应录》(一) 当前分类是 地狱、念佛感应录一、阴曹地府,或浏览 更多分类,相关 网站导航 推荐阅读:上人问答 · 师父问答 · 无条件的救度 · 弥陀爱我 · 念佛必定往生 · 念佛感应录 · 正念思维 · 光明疗愈 · 念佛音频 · 虚空念佛共修 《临终开示、命终开示文》,《居家念佛超荐冤亲仪轨》 欢迎护持我们在虚空网络弘法